根据《我校学院系(部、中心)机构设置及负责人选聘办法》(校党[2017]27号)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学院拟启动冶金工程系系主任选聘工作,工作方案如下:
一、基本原则
1.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坚持党管干部;
2.坚持任人唯贤;
3.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;
4.坚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;
5.坚持民主、公开、竞争、择优;
6.坚持民主集中制;
7.坚持依法选任。
二、选聘岗位与职数
冶金工程系系主任1名,聘期4年。
三、基本条件
1、思想政治素质好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,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服务意识,勤于学习、善于思考、努力工作、讲求实效,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。
3、坚持原则、办事公道、为人正派、顾全大局、团结同志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4、具有独立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和组织管理、协调的能力,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。有较强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,具有指导其他同志工作的能力。
5、身心健康。
四、选任条件
1、系主任原则上应具有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,一般应是相关或相近学科的带头人或具有发展潜力的学术骨干。
2、来校工作三年及以上。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。
五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任职
1.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;
2.正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所规定影响期内的;
3.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。
六、选任方法与步骤
1.4月13日学院党委制定实施方案,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公布。
2.4月14-18日个人申报。报岗者须认真填写《我校系(部、中心)负责人自荐表》,交至博学楼D座809室学院党委副书记郑芳处,联系电话:13803413099。
3.4月19日资格审查。由院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4.4月20日-23日在学院公示栏公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。
5.4月24日民主推荐。采取谈话推荐及会议推荐方式进行。
会议推荐时进行民主测评和政治素质测评。
6.4月25日确定考察对象。
7.4月26日组织考察。
8.4月27日酝酿建议人选。
9.4月28日备案。
新普京888.3app党委
2023年4月13日
我校系(部)、中心干部自荐表.doc